中国地理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各省级地理学会;中国地理学会各位理事、常务理事:
根据中国地理学会“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和“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例(办法),2017年将开展第八届“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第十四届“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和第九届“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同时,根据“全国优秀地理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例,2016年应开展第三届“全国优秀地理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中国地理学会2017年工作计划,并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现全面启动中国地理学会系列奖项评选表彰活动,即第八届“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第十四届“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第九届“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和2016年度第三届“全国优秀地理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上述奖项将在2017年6月中下旬全国七大区域开展的首届“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上进行颁奖。各奖项推荐、提名办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
1、表彰名额:表彰人数不超过2人(院士不占名额)。
2、推荐渠道:学会现任常务理事提名;每位常务理事可提名候选人1人。
3、提名条件:被提名人年龄在75周岁(含)以上,即194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在地理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
二、第十四届“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
1、表彰名额:表彰人数不超过10人。
2、推荐渠道: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会、研究组和工作组)和各省级地理学会,每个推荐机构可推荐1-2人;全国学会现任理事两人或以上可联名推荐1人。
3、提名条件:被推荐人为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中国地理学会有效注册会员,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评选标准: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以及优良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者;
(2)在科学活动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在地理科学知识普及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三、第九届“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
1、表彰名额:表彰人数不超过120人。
2、推荐渠道:各省、市、自治区地理学会,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中国地理学会有效注册会员亦可自荐。
3、提名条件:被推荐人为正式登记注册的从事中学地理教育工作的中国地理学会有效注册会员。
4、评选标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热爱地理教育工作,在地理教育教学工作中突出业绩;
(3)推动地理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各省级地理学会和中国地理学会有关学术活动;
(5)具有5年以上教龄。
四、第三届“全国优秀地理科技工作者”
1、表彰名额:表彰人数不超过20名。
2、推荐渠道:中国地理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会、研究组和工作组)和各省级地理学会,每个推荐机构可推荐1人。
3、提名条件:在地理科学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地理学研究、普及与推广、地理人才培养或促进地理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国地理科技工作者。被提名人必须是中国地理学会有效注册会员。
4、评选标准:被提名人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堪称典范,并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
五、推荐材料
上述四个奖项提名和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5日。纸质材料邮寄(送)到中国地理学会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
lichenyan@igsnrr.ac.cn。
报送材料要求:
(1)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第八届“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提名书1份(另附电子版);
(2)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第十四届“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推荐表3份(其中一份原件)及附件材料1套(包括提交三位本领域不同单位专家的推荐意见表),另附推荐表电子版。
(3)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第九届“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各1份;
(4)全国优秀地理科技工作者:第三届“全国优秀地理科技工作者”推荐表3份(其中一份原件)及附件材料1套,另附推荐表电子版。
六、其他相关事项请见补充通知(附件11)
联 系 人:李琛妍;张 雷
联系方式:010-64870663;
13522322331;lichenyan@igsnrr.ac.cn
附 件:
中国地理学会
2017年5月20日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
邮政编码:100101
电子信箱:gsc@igsnrr.ac.cn
电 话:010-64870663
传 真:010-64870663